利辛法院:男子撒泼大闹安检门被拘15日

2021-12-0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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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利辛法院一原告石某在出席庭审中扰乱法庭秩序行为并称自己带有刀具,庭审法官立即通知法警带其进行重新安检。安检过程中石某当场撒泼,竟当场将身上所有衣物脱下。因行为恶劣,利辛法院决定对其处以拘留并罚款。

  当日,原告石某在庭审过程中情绪激动并有携带录音设备迹象,庭审法官准备安排法警再对石某进行安检,石某又称自己带有刀具,法警立即带其过安检门并要求脱下上身外套进行检查。没想到石某当场撒泼,在诉讼服务大厅当场将身上衣服全部脱掉,这一无赖行径影响恶劣,石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利辛法院决定对其处以拘留15天并罚款1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来源:安徽亳州市_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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